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九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第九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就组织我校学生参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玄武区(“赢在玄武”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软件产业赛)秦淮区(“赢在秦淮”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智慧城市产业赛)赢在未来”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未来产业赛)江宁区(“梧桐林”杯江宁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环保产业赛)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创业热情,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第九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就组织我校学生参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1年1月-10月南京优胜教育,报名时间为2月15日-5月31日。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2016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属参赛者自主技术成果或技术、专利持有人同意授权参赛。若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将视情况取消项目团队参赛资格并收回奖金。

(二)参赛项目原则上为具备成立公司运营条件的初创项目或2016年1月1日之后成立公司所运营的项目。

(三)本赛事往届获奖项目、已获得我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可重复参赛。

四、赛事构架

(一)初赛设12个区级分赛点

1.江北新区(“创赢江北·未来已来”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集成电路产业赛)

2.玄武区(“赢在玄武”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软件产业赛)

3.秦淮区(“赢在秦淮”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智慧城市产业赛)

4.建邺区(“创在建邺 赢在未来”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未来产业赛)

5.鼓楼区(“英才汇聚 创赢鼓楼”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文化创意产业赛)

南京优胜教育

6.雨花台区(“贤聚金陵 梦汇雨花”青年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暨信息服务产业赛)

7.栖霞区(“中国(南京)智谷”栖霞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人工智能产业赛)

8.江宁区(“梧桐林”杯江宁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环保产业赛)

9.浦口区(“浦创杯”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现代农业产业赛)

10.六合区(“赢在六合 创聚未来”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智能制造产业赛)

11.溧水区(“赢在南京 首创溧水”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新能源产业赛)

12.高淳区(“赢在南京 创业高淳”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电子商务产业赛)

(二)设晋级复赛“绿色通道”,以下项目可免初赛,直晋复赛

1.两年内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已落地实施的正式获奖项目。

2.经授权高校及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择优推荐的创业项目。

五、参赛方式

(一)参赛者以个人或创业团队形式实名参加,申报人应为项目的持有人或实际运营负责人,落地后应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赛事答辩须以团队申报人为主,团队核心成员可做辅助,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二)参赛者应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以网络方式提交完整、具体、详实、可行的创业计划描述(计划书可采用文字或图片格式,大陆地区参赛大学生计划书提供中文简体版本,台港澳地区参赛大学生计划书提供简体或繁体版本,外国留学生创业计划书提供英文或中文版本);参赛项目已开发成功并有项目成果的应在答辩环节进行实物展示。

六、赛程安排

(一)大赛宣传及报名(2021年2月15日—5月31日)

1.报名方式:参赛项目通过“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大学生创业”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2.赛点选择:申报人可根据意向落地所在区、项目所属产业等因素南京优胜教育,自主选择1个区级分赛点报名。属于“绿色通道”申报范围的项目可上传凭证,经审核后直晋复赛。

南京优胜教育

(二)区级赛暨初赛(2021年6月-8月)

大赛对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现场评审,遴选出参加复赛项目名单。

(三)复赛(2021年9月)

复赛以项目陈述、成果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5分钟的项目陈述和10分钟的现场答辩组成,根据复赛成绩遴选出入围决赛名单。

(四)决赛(2021年10月)

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奖励政策

(一)在区级赛奖励基础下,市赛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6名,奖金3万元,对接50万元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南京优胜教育,对接市级D类人才待遇;

2.二等奖10名,奖金2万元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九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对接40万元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接市级D类人才待遇;

3.三等奖14名,奖金1万元,对接30万元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接市级D类人才待遇;

4.优秀奖40名,对接20万元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接市级E类人才待遇;

5.优胜奖50名,对接10万元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接市级E类人才待遇。

(二)学校奖励

获奖在校生可依据《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给予课程加分、免听、免修等,也可按《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获奖项目可优先申请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由学校推荐至校外创业园区;学校将在创业团队建设、技术研发、产品优化、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并协助优秀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基金的资助;对于指导学生在大赛中取得奖项的指导教师,竞赛奖励标准参照A类竞赛标准执行。

八、报名事项

1、各学院(校区)于4月30日前统一将报名情况统计表、创业计划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对报名项目审核后统一组织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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