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击!天津开始严查课外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和老师都将严肃处理......
新地铁生活圈2018.04.1217:34
快报君从有关部门获悉
日前,
《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
天津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下发
天津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细读这份通知
小编发现
它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很大
这也意味着
培训机构野蛮生长的日子到头啦
日前,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
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天津学大教育培训机构怎么样:出击!天津开始严查课外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和老师都将严肃处理......,针对我市当前一些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迅速遏制当前突出问题,净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保障我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此,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
委等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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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通过全面摸排、治理整改、专项督查的方式层层推进,重点治理办学行为不规范和非法办学等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这些机构、老师都要严肃处理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实际从事校外培训的办学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理。
(三)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通知》安排具体的工作安排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
2018年4月底前
1名区教育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在市教委报备。
2各区教育部门要通过中小学校对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3名区要通过实地调查和社会举报等多种途径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摸靖并梳理各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地点、举办者情况、经营范围、办学资质等具体信息,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治理整改阶段
2018年7月底前
各区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按照专项治理整改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治理。
1、对于资质健全的校外培训机构重在规范办学行为;
2、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实际从事校外培训的办学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督促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后继续办学;对于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办理证照条件的,要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指导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待办理相关证照后继续办学;对于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止办学并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处理。
同时,教育部门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于中小学校的违规行为,要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对于中小学教师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对于中小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要进行认真督查。
第三阶段:专项督查阶段
2018年7月底前
1.市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区开展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天津学大教育培训机构怎么样,对未落实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直至完全达到治理要求。
2在集中治理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官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天津学大教育培训机构怎么样,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新闻链接
教育部出手!四大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年初,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图源 教育部
细读这份通知
你会发现
它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
堪称“史上空前”
而且不少举措都是首次提出。
这也意味着天津学大教育培训机构怎么样,
校外民办培训机构将套上“紧箍咒”啦!
天津出台规定!严禁教师这十种行为!
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联合制定印发了《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规定》。
一是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
二是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网上网下日常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是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是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是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是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七是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八是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九是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以及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十是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快报记者: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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